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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有关精神,10月20日,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学华带队,由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组成的省河湖长制督导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第一督导组一行7人,到松柏山水库检查了清水河(松柏山水库段)水生态保护情况,详细询问了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质监测、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的情况。
根据《贵州省2023年河湖长制督导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督导组一行随后在松柏山水库召开河湖长制督导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会议。会上,花溪区水务局代表花溪区河长办做了花溪区河长办关于贵州省2023年河湖长制督导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的情况汇报,松柏山水库党总支书记、主任庞先明从大坝安全管理、运行管护、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水生态水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与巡查、水法规宣传和处理涉水信访事件等多方面向第一督导组作了详细汇报,贵阳市水务局根据会议要求做了表态发言。
督导组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督导组肯定了花溪区河长办和松柏山水库在水生态保护上做出的工作成绩,同时指出各级政府和职能单位要加强监管,重点对整治河湖“四乱”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河湖联合执法监督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定要保护好优质水资源。
周学华强调了全面推进河湖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一要遵循自然,深度剖析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二要加强管理,河湖保护事关子孙后代,发展大计。三要把握重点,抓住河湖保护的关键问题,分工明确,加强暗访督查。四要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水资源、水环境宣传,多渠道、多角度提高宣传成效。
贵阳市水务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花溪区政府、花溪区水务局、党武街道办事处、马场镇人民政府等市县镇三级政府河长办相关单位,松柏山水库相关职能科室参加了本次督查检查。
(拟稿:庞生志;校核:高志平;审核:庞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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